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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待业期间发生职业病的处理
2018年7月16日  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自己曾在一化工厂从事灌装工作,一年前该厂破产自己也成了无业人员。不久前,身体不佳的他经检查确认患上职业病,不知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法律师答复: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待业期间发生的职业病,经职业病诊断机构鉴定是在上一个劳动合同单位工作时造成的,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或者被兼并的,由合并或者兼并的单位负责;原单位已撤销的,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单位依法破产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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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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