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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关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
2018年1月6日  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关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
  享有股东权利是取得股东资格的结果,而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条件或者原因。
  简单地从这个角度看,以享有股东权利为由主张股东资格是不能支持的。
  但是从保持公司的稳定性的角度讲,如果否定已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当事人的股东资格,将导致其在公司中的行为无效,使许多已确定的公司法律关系发生改变,影响交易安全和社会稳定。权衡各方利益,我们认为对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当认定其股东资格,但是不能反过来认为没有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就不是股东,因为被公司不当剥夺或限制股东权利的股东和不召开股东会、不分配利润的家族性公司,客观上都是大量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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