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赔偿
文章列表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金额
2017年10月31日  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一)护理费的概念
  护理费,是指道·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
  (二)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根据上述规定,护理费的计算应视护理人员有无收人而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算标准。
  (一)护理人员有收人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
  (二)护理人员无收人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误工费计算详解

来源: 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宋——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400668616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