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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国内的一方如何办理离婚?
2017年1月9日  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受理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授权委托和法律意见书。授权委托和法律意见书须经当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也可由我国使领馆直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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