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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程序
2016年7月27日  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
发起人缴纳出资并验资
(验资后应出具证明)
发起人认购股份并缴清股款
发起人认购股份并缴清(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保留期为6个月
制作招股说明书(经管理部门批准方能公告)
签订承销协议(经营机构)与代收股款协议(银行)
申请批准募股(国务院管理部门)
公开募股
召开创立大会,选举机构
召开创立大会,选举机构
向公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登记
向公司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向公司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大会结束后30日)
(大会结束后30日内)
公告,将募集股份情况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股东在登记前尚能撤回投资,但登记后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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