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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案例5-王某峰、毕某、赵某光开设赌场获返利共计30余万元如何判?
2021年2月4日  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王某峰、毕某、赵某光开设赌场获返利共计30余万元如何判?


基本案情: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间,被告人王某峰、毕某、赵某光在北京市朝阳区×××二层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进行百家乐赌博活动,期间从上家返利共计30余万元。在此过程中,王某峰是该赌场场地提供者,主要负责经营和管理,毕某参与经营,提供账户用于资金结算,负责账务,赵某光参与管理与赌场利润分成。

2019年8月20日,王某峰、毕某、赵某光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证人韩某的证言证明:2019年1月前后,韩某经朋友介绍到了×××玩麻将,同年6月,该处有了百家乐。玩百家乐就是看电视屏幕,大约40多秒一局,开局前将钱给开局的人,买庄买闲的比大小玩法。庄、闲赢,都是按一比一计算;买庄、闲平了,按一比八计算;买庄、闲对,按照一比十计算,每局最少押10元,最高押10000元。赵某光负责开局、管钱。这个赌博场所的房东、局头是王某峰,因为王某峰欠毕某的钱,毕某替代王某峰全权负责赌局的营运,所有收入也归毕某,但由于毕某对赌局不太熟悉,具体工作由赵某光来负责,赵某光占两成股进行分成。平时赵某光直接对毕某进行结算,盘点,帮着毕某把每天的流水收入统计好、账管好。每周一由赵某光或者毕某与上线结算、打款,上线往下进行分成是给毕某账户中结算。因输的多,毕某就让韩某在此收和对。

2.证人王某1的证言证明:王某1和毕某是发小,和王某峰的亲哥也是发小。王某峰在×××先是开了一间棋牌室,后来发展到有百家乐赌局,还有玩麻将。王某1经常去,但是不玩牌也不赌博。赌局的局头是王某峰,自己也玩,输了不少钱。后来听说王某峰因总是输钱,就向毕某借钱,前前后后借了有一百万上下。王某峰还不上钱,就让毕某接手场子,钱、账归毕某管,所有收入归毕某。毕某不懂赌局经营,由赵某光看场子,平时结算、盘点都是赵某峰,然后直接对毕某。韩某在赌局是负责收和对。

3.证人张某的证言证明:张某绰号大维子、大维哥。自2019年5月开始,张某到×××王某峰家赌博。8月19日,参与百家乐赌局的有张某、“于老太太”、“经理”、“老樊”、赵某光、“老裴”。负责操作电脑点注和兑换输赢钱、收和对的是程某、李某、曾格、赵某光、“老韩”。毕某是赌场的一个大股东,负责和对的抽水和帮助赌客没钱下注担保。张某等人都是看电视屏幕进行下注,最低下注金额50元,封顶是10000元。

15.现场笔录、证据保全清单、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和北京市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没款统一收据证明:2019年8月20日,民警在朝阳区×××,从毕某、王某峰、赵某光、韩某、王某2、于某、张某、程某、裴某、李某、樊某、陈某、胡某处共起获并收缴赌资59527元。

22.被告人毕某的供述:王某峰在×××二层有一个赌局,2019年6月时候他从一个叫“鹏举”的东北人手中接下场子。王某峰欠毕某180万余元,后来嗜赌,所以提出来把赌局收益直接让毕某收着,让上线给毕某直接对接返水和提成的钱。从账面上过账的非法收益共计32.7999万元。

23.被告人赵某光的供述:朝阳区×××的场地是王某峰的。2019年6月,毕某从王某峰手中接管了场子,成为局头。王某峰将场子转给毕某是因为欠了毕某100多万。赵某光之前是帮王某峰管理赌局,毕某接手后就帮毕某管理赌局,同时还在赌局中收和对,但是收和对的钱和韩某平分。毕某基本每天都看着赌局,出每天局上的钱,当天结束后赵某光和毕某对当天的收成。王某峰在转手后就是帮赌局张罗,平时联系来赌博的人。场子里的百家乐是联网在菲律宾,通过电视实时下注,玩法分为庄、闲、和、对,最小下注100元,最大是10000元。押庄和闲都是1比1赔付,押和是1比8赔付,押对子是1比10赔付。赌局的上线叫“小雪”,没见过真人,每周都是按照上线制定的账户转钱,具体通过赵某光名下尾号2579的农行账户汇款,最近的“上线”账户名是金桂波,尾号4583。上线“返水”的比例是总流水的千分之12,只与毕某对接。赌场每周的提成大概在5万左右,毕某一共拿了80万左右,提成有60多万,赵某光分利润的20%,王某峰是否拿钱不清楚。毕某除上述“返水”提成外,还收“和”“对”的利润。赵某光总获利在30万左右,2019年4月至8月共给工人工钱15万左右。

以上证据,均经法庭举证、质证,本院认为,来源均合法,内容客观,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密切关联,均予以确认。

关于被告人毕某的辩护人在庭审中就公诉机关所出示的部分证据不具有可采性问题,本院意见如下:

1.侦查机关对于毕某的讯问未做到同步录音录像,导致讯问笔录内容的客观性存疑问题。经查,公诉机关当庭所出示的毕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均有同步录音录像支持,经核实、确认,毕某于2020年1月3日在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即上述所列毕某供述内容,与同步录音录像一致,毕某当庭质证时对此也予以认可,对此,本院予以采信。

2.侦查机关对于证人王某1、韩某明显进行诱导式发问,方式不当,内容不客观问题。经查,公诉机关当庭所出示的两位证人证言,均有同步录音录像支持,发问方式并无不当,笔录内容与证人在询问时所表达意思内容相吻合。至于证人王某1当庭作证时提出,其在侦查阶段未说过关于钱的内容,笔录记载有误的问题,经与证言笔录同步录音录像比对,王某1明确表达了“王某峰是局头,因为欠毕某钱,所以毕某就接收,收入都给毕某,账都是毕某管”的意思。

3.侦查机关对于同案被告人赵某光的讯问,笔录内容与录音录像不相符,存在实质性差异问题。经查,在庭审质证中,赵某光对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内容完全予以认可,且当庭对此再次予以明确,经核对同步录音录像,亦未发现辩护人所提出的问题。

故,毕某辩护人所提出的上述质证意见,本院均不予采纳。

被告人王某峰,曾因寻衅滋事于2008年9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

被告人赵某光,曾因赌博于2010年6月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因赌博于2016年9月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处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

被告人王某峰当庭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辩称毕某未参与开设赌场。其辩护人发表罪轻辩护意见,提出王某峰具有以下从轻处罚情节:1.如实供述;2.自愿认罪认罚;3.开设赌场时间较短,社会危害性较小,且系初犯,建议法院对王某峰从轻处罚。

被告人毕某当庭辩称其未参与开设赌场活动,在指控的时间范围内去赌场,并提供银行卡给王某峰,只是为了要回之前王某峰所欠的钱。其辩护人发表无罪辩护意见,理由如下:毕某主观上不具有营利目的,毕某向王某峰提供银行卡,收取王某峰赌场钱款,都是王某峰归还之前所欠毕某的债务,毕某在赌场临时帮忙上下分,也是由于赵某光有事,受赵某光的委托而为,全案整体上也不存在王某峰将赌场转让给毕某用于还债的情况。另辩护人提出如果法院认定毕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请考虑毕某在犯罪中的作用、情形,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赵某光当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发表罪轻辩护意见,提出赵某光具有以下从轻处罚情节:1.系从犯;2.如实供述犯罪行为;3.自愿认罪认罚;4.参与开设赌场时间短,社会危害性小,建议法院对赵某光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处理结果:被告人王某峰、毕某、赵某光三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峰、毕某、赵某光三人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关于毕某及其辩护人所提王某峰与毕某之间有欠款关系,毕某去赌场,以及提供银行账户的目的,是为了让王某峰归还欠款,毕某主观上无参与经营赌场的故意,客观上毕某也只是偶尔在赌场帮忙,毕某的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意见,本院认为,王某峰与毕某两人之前的债务关系,仅能说明毕某的行为动机,毕某客观上经管赌场的收入,与上家定期进行结算,对接返利,足以充分说明其参与赌场经营,故该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王某峰的辩护人所提王某峰具有如实供述情节,且认罪认罚的意见,经查,王某峰在到案后未能如实交代其伙同他人共同开设赌场行为,不属于如实供述,也不具备认罪认罚的事实基础。关于赵某光辩护人所提从犯的意见,本院认为,在开设赌场过程中,赵某光属于赌场日常活动的管理者,且参与利润分成,故不应认定为从犯。赵某光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本院依法对其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关于三被告人所提其他从轻处罚意见,本院酌予考虑。

综合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情节,本院依法予以量刑,但对于赵某光辩护人所提适用缓刑的意见,与赵某光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行为后果等不相符,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二、被告人毕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三、被告人赵某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指导意义小结:1、本案王某峰因没有如实供述其他人的犯罪事实,不是认罪认罚,法院没有采纳辩护人意见。因此认罪必须如实交代自己和共犯的犯罪事实;2、毕某主观上有让王某峰还钱的动机,客观上却有经营赌场的行为,故没有采纳其辨护人无罪的辩护意见,注意主客观相结合的思维;3、毕某辩护人质疑同步录音录像的问题要注意方式方法,正确审查;4、赵某光辩护人所提适用缓刑的意见因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没有被采纳。

近年来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咨询比较大,列出一些典型案例,给大家参考或许有点帮助。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

                        陈晓华律师

                                  2021年1月31日


来源: 中山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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